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指南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1-01-21]
發布者:
點擊次數: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十五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全國農業科技大會"的總體部署和《農業科技發展綱要》的具體要求,建立一批符合21世紀現代農業發展方向、對不同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農業科技園區,推進新的農業科技革命,加速農業由主要注重數量向更加注重質量效益的轉變,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指南。一、農業科技園區是我國新階段農業發展的現實需要
我國農業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整體效益、增加農民收入、改善生態環境、加速農業產業化與現代化進程,必須加強科技引導與示范。農業科技園區作為農業技術組裝集成、科技成果轉化及現代農業生產的示范載體,是我國新階段推進新的農業科技革命、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跨越的必然選擇。
農業科技園區以技術密集為主要特征,以科技開發、示范、輻射和推廣為主要內容,以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為動力,以促進區域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為目標,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效模式。
近年來,我國有關部門和地方建立了一批農業示范園(區)。但是,這些農業示范園(區)存在著一些較普遍的問題,如重復建設,缺乏宏觀指導;盲目引進,經濟效益不高;產品科技含量偏低,市場競爭能力不強;運行機制不完善,發展缺乏活力等。因此,農業科技園區也是正確引導和規范現有各類農業示范園(區)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
二、農業科技園區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農業科技園區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新型模式,是農業技術組裝集成的載體,是市場與農戶連接的紐帶,是現代農業科技的輻射源,是人才培養和技術培訓的基地,對周邊地區農業產業升級和農村經濟發展起示范與推動作用。
農業科技園區把政府指導、企業運作、中介參與、農民受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政府為園區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進行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并對園區內企業進行監督,保障農民利益;企業作為園區建設主體,接受政府指導,合理配置資源和進行產業化經營;中介組織開展咨詢、評估與培訓,并提供各類中介和科技服務;農民以土地、勞動力、資金等入股或通過與企業簽訂產品購銷合同等形式參與園區建設,接受技術指導與培訓。
(一)指導思想
農業科技園區以市場為導向,先進適用技術為支撐,發揮區域優勢,突出地方特色,加強農業技術的組裝集成和科技成果轉化,促進傳統農業的改造與升級;通過政府引導、社會參與,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完善運行機制,促進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
(二)原則和目標
農業科技園區的原則是:
1.有利于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推廣應用,提高農業科技整體水平;
2.有利于農業結構的調整和優質高效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
3.有利于農業科技企業的發展,提高農民收入和農業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率;
4.有利于農業資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農業科技園區的目標是:
1.實現一批農業技術的組裝集成,解決一批影響園區及周邊地區農業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2.轉化和推廣一批農業科技成果,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3.培養和吸引一批優秀人才,建立技術培訓與技術服務網絡體系;
4.建設50個具有區域代表性和引導、示范與帶動作用強的農業科技園區,培育和孵化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型農業產業集團。
三、農業科技園區的基本要求和發展重點
(一)基本要求
1.園區要有一定的規模,要求總體規劃可行,主導產業明確,功能分區合理,綜合效益顯著;
2.園區要有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較完善的人才培養、技術培訓、技術服務與推廣體系,較強的科技投入力度;
3.園區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較顯著,對周邊地區要有較強的引導與示范作用;
4.園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體系(包括地方協調領導小組和園區管理機構),要制定規范的土地、資金、人才等規章與管理制度,要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有利于引進技術和人才、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的運行機制。
(二)發展重點
我國幅員遼闊,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具有明顯的地域差異,特別是農業的發展具有顯著的區域性。按照我國農業不同區域的資源條件、經濟特點和農業產業化發展背景,面向市場,發揮優勢,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確定農業科技園區的發展重點。
1.引導園區優質農產品生產實現產品標準化和經營產業化
根據園區自然條件與經濟特點,以開發市場占有率高、國際競爭力強的優質農產品為核心,應用現代農業科技成果,力求種養業"品種新、品質優、結構佳、投入低、效益高",實現產品標準化和經營產業化,提高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2.引導園區農產品加工實現高效化和市場化
研究農產品保鮮、深加工及相關配套技術,開發具有民族傳統、地域優勢、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產品,延長農業產業鏈,實現農產品的增值增效,切實解決農民增收問題。
3.引導園區設施農業實現生產規?;蛯I化
針對設施農業的發展特點與趨勢,實現種苗工廠化、規?;a,種養業規?;?、專業化示范,農產品保鮮、儲藏、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等,提高設施農業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
4.引導園區農業科技企業實現集團化和國際化
農業科技企業既是科技投入的主體,也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在兼顧科技優勢、區域戰略布局、主導產業培育的基礎上,逐步引導園區農業科技企業實現集團化和國際化,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團。
四、農業科技園區的組織管理
農業科技園區由科學技術部牽頭,聯合有關部門成立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和專家委員會等。協調指導小組對園區進行宏觀指導。辦公室是協調指導小組的具體辦事機構,負責處理園區評審、檢查、考核等日常事務,設在科學技術部農村與社會發展司。專家委員會負責技術指導與技術咨詢,參與園區的論證、評審、考核等。
各園區需成立地方協調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園區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導本地園區總體規劃、實施方案、管理辦法與規章制度的制定及實施監督等。各園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按照有利于體制創新、科技創新和靈活高效的原則,成立相應的園區管理機構。
園區實行動態管理,即在現有各種類型農業示范園(區)的基礎上,由地方政府逐級申報,經專家委員會評審,由辦公室報協調指導小組審定并由科學技術部以部發文批復后,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進行試點;運行一段時間后,按照《農業科技園區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考評和驗收,達標者正式掛牌;掛牌兩年后復評,不合格者取消其"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資格。
五、農業科技園區的保障措施
1.各級政府應加大對園區的支持力度
要將園區建設納入國家農業相關科技計劃與地方科技發展計劃,并作為農業基本建設的主要內容。
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國家與地方科技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享受國家與地方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
優先支持園區農業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要將園區的技術合作與交流作為國家重點科技合作計劃和農業技術引進計劃的重點。
各級政府要制定符合地方實際的相關配套政策,努力為園區建設與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2.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
在不斷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的同時,吸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特別是要積極爭取金融部門的支持,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
積極鼓勵各類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進入園區投資建設。加強引導農戶以土地、勞動力、資金等各種生產要素及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參與園區建設。
通過國際科技合作,吸引國外資金,引進先進適用的技術與生產設施、經營管理方法和經驗,加快園區建設。
3.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要加強引進和培養園區建設急需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尤其是懂管理、善經營的復合型人才。應通過建立新型的科技人才聘用制度,吸引國內外從事農業科研、教學和推廣的優秀人才投身園區建設。應積極與農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合作,推動產、學、研結合。要重視對農民的技術培訓,培養一批農民技術骨干和農民企業家。
4.加強園區科學管理和制度建設
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制定《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園區總體規劃、實施方案、管理辦法及相應的規章制度,使園區建設有章可循。通過加強園區的科學管理與制度建設,形成有利于園區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的機制與環境。
上一篇:國家大學科技園管理辦法
下一篇: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試行)